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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xs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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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一等助学金调整名单公示

发布时间:2021-03-16

根据学生处《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的通知》要求,经各学院核实,有2名同学已休学,按规定不再继续享受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一等助学金。根据等额调整的原则在本学院内重新组织评选,具体调整情况如下:

一、基础医学院2017级中西医临床2班赛雪梅(学号201702030228)因个人原因休学,不再享受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,经基础医学院评选推荐2017级中西医临床2班晏祥颖(学号201702030256)获得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一等助学金。

二、护理学院2020级护理学专升本3班解天叶(学号:202011030317)因个人原因休学,不再享受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,经护理学院评选推荐2020级护理学专升本2班黄丽(学号:202011030208)获得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一等助学金。

以上助学金的调整信息在本学院内公示无异议。现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3月16日-22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2021年3月22日上午10:00以前将意见反馈到学生处(联系人:王锦涛 联系方式:0871-67498391)。

学生处

2021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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